返回 别人修仙,我和娘子种田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272章 先下手为强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文心阁小说]https://m.wenxinge5.com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    \"哎,小强,以后多多努力,不着急,反正之后都是一家人了。\"
    许阳的意思,其实是近水楼台先得月,你迟早会成功的,让小强不要担心。
    如此一说,小强心情稳定了下来。
    不过,在许阳看来,小强的求爱之路任重而道远。
    他仿佛看到了一头‘舔狗属性的鼠妖开始茁壮成长。
    “不过也好,给了小强一个目标,以后干活更加卖力。”
    许阳决定,再见到何惜雪,一定要讨教一下增强水灵鼠和小白狐实力的问题。
    随着自己实力提升,两个灵宠的实力有些鸡肋,帮不上大忙。
    总不能真的天天让它们帮忙种地吧??
    岸边。
    女子醒来了。
    她表示对之前的事情全都忘记了。
    只记得一醒来,就遭遇了陈三殴打,随后又被打晕了。
    由于一直昏迷中,她对自己所处的环境也不了解。
    虽然许阳比较相信这个女人确实不知道灵髓的情况。
    但为了保险起见。
    许阳暗中给赵丽艳传音,以治疗的名义,将女人安排到自己的住处,防止她接触其他人。
    直到等何仙子亲自驾到,到时候,灵髓的事情就算被人知道,那也无所谓了。
    赵丽艳一听,觉得是这个道理,于是,拉着女人说了起来。
    表示陈三还没抓到。
    为了防止女人回家后,遭遇陈三报复,现在由她亲自保护,住在她家里。
    顺便,她会提供治疗。
    有假丹修士亲自保护,这个女人自然是满口答应,只觉得赵丽艳司长人真的好好,没有传闻中的那么吓人啊。
    “那我们走吧。”
    许阳说着,传音提议道:“装作继续搜查陈三。”
    走出林子的时候。
    许阳眼睛眯起。
    有熟人来了。
    片刻后,就看到樊美美和一个长得较为矮小的男修士掠来。
    这男修身上有着一股假丹气息,十分强劲,身后还跟着宋道明。
    宋道明远远看到许阳,眼神一愣,连忙给樊盛东传音,表示此人就是许阳。
    身后的林海棠,是他的妻子。
    说完,他编排道:“樊前辈,赵丽艳这女人是摆明了和你作对啊,我和她传音过无数次人,让她不要帮助许阳,她就是不听,哎,其心可诛啊!!”
    低着头,眼角余光时不时看向樊盛东这里。
    果然,看到樊盛东目光中透露着冷淡之意。
    “我这个人,最恨的就是吃里扒外的狗东西。”
    樊盛东冷哼道。
    “就是啊,樊前辈,这个赵丽艳实在是太不像话,要知道,她可是周柏树真人提拔上来的!她现在却如此。”
    当初,赵丽艳确实是周柏树提拔上来。
    赵丽艳在这里负责执法司司长,暗地里也确实为周柏树输送一些利益。
    比如说,此地税收、亦或是发现的三阶灵药,修炼资源等等。
    不过,宋道明是本地宋家世家大族的子嗣,宋家给的利益更多。
    宋道明本人也不满足于做一个副手,这才有了如今赵丽艳背叛的局面。
    说到底,赵丽艳也不傻。
    在周柏树的暗示下,宋道明一步步蚕食赵丽艳的权利,这让赵丽艳早已经心生警惕。
    如今许阳的出现,让赵丽艳顺理成章转头何惜雪这边。
    樊盛东不屑道:“看着吧,我马上找她麻烦。”
    “这…………”
    宋道明连忙道:“樊前辈,许阳毕竟是何仙子比较看重的人,对他出手,不太好吧?”
    “你脑残么?我说的是对付赵丽艳!”樊盛东冷哼一声:“许阳身上有何仙子的亲传弟子令牌,我自然不敢动他,但不代表不能动赵丽艳。”
    说完。
    樊盛东心中其实深深嫉妒许阳。
    毕竟,同样是来到这里为主子办事。
    许阳却有亲传弟子的令牌傍身。
    这说明了什么??
    许阳地位比他高啊。
    这让他自然很嫉妒,否则的话,他怎么可能如此被动?早就想办法解决许阳了。
    “樊前辈说的是。”
    宋道明赶紧恭维的赞同点头。
    心中乐开了花。
    他的计划,终于成功了!!
    这一路上,他在樊盛东面前可没少说赵丽艳的坏话。
    如今,樊盛东终于被激怒。
    只要解决了赵丽艳,他顺理成章的掌控执法司。
    “嗖!!”
    樊盛东加速前行,很快,来到许阳面前,神色肃穆道:“陈三找的怎么样了??”
    “没找到。”许阳回答,随即笑道:“你们可真是够快的,我们前脚来这里,你们后脚跟来了,看来有跟踪我们的法子啊。”
    “什么跟踪不跟踪的,跟踪你们做什么?”
    樊盛东否认。
    “行,不和你们说了,我还要去找陈三,走了。”
    许阳也不想多废话。
    这个樊盛东,毕竟是假丹修士。
  

第272章 先下手为强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