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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七十六章 荒唐之念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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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秦南听到什么,保密是必然要的。秦南怎能不懂?公主这么瞪他,他只能装什么都不知道地连连点头:“恭送公主。”
    公主冷哼一声,秦家人淡漠无情,虽是地位极高的将门,在战场上所向披靡,可日常的行为处事太尖酸刻薄,令人不敢恭维。
    秦南目送公主,完了完了。
    公主要嫁入秦家。
    那兄长怎么办?
    姐夫该怎么办?
    长姐又该如何?
    兄长对公主一片痴心,公主又对姐夫一片痴心,姐夫的心底会怎么想?
    他妈的姐夫要是也喜欢公主,长姐怎么办?
    以秦南的智商,他读书再多!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啊!
    秦南一拍脑袋!
    现在问题的关键不在秦风,而在于萧权!
    必须让姐夫拦着公主,千万不要做这样的荒唐事!
    公主嫁给秦风,秦府更是成为魏监国的眼钉肉刺,秦府更加危险不说,秦家内部可能更会分崩离析!
    外斗还没开始,家人相斗就能将秦府耗尽!
    本来就要拦着兄长娶公主,现在却变成要拦公主嫁进来!
    秦南哭唧唧的,嘤嘤嘤,姐夫是桃花体质么?
    姐夫的桃花,分一瓣给他多好,他不会嫌弃的。
    他答应公主不泄密,可姐夫是自己人,告诉自己人不算泄密,对吧。嗯,对!
    秦南一跺脚,去护才府蹲姐夫!
    蹲到他出禁闭为止!
    公主荒唐的想法,萧权自然不知晓。
    师父收了新徒,他更不知晓。
    小屋子里,他除了睡一会儿,扒两口冷饭,一直在没日没夜地抄写名字!
    为了兵器!
    一切都是为了兵器!
    为了干死魏清,他必须得到兵器!
    一万遍曹操,终于快要写完了,就剩最后一个。
    萧权的手都要废了。
    笔毛也快要秃了。
    笔,除了之前那一次,再也没有动过了。
    萧权盯着它,眉头一拧,又一松,下了狠心。
    他咬破手指头,将血滴入墨。
    兵器,既然嗜血,那就让它嗜个够!
    舍不得孩子,套不着狼!
    “滴答。”
    “滴答。”
    不过,萧权也只舍得指头的血,毕竟,痛啊!
    鲜血入墨。
    红与黑混杂,腥气和墨香混杂。
    萧权拿起笔,点了点墨。
    以我之血,写你之名。
    曹操!
    写曹操之名时,萧权想起了一首诗。
    华夏的后人曾写过一首诗,这么歌颂过曹操:
    君不见魏武草创争天禄,群雄睚眦相驰逐。
    昼携壮士破坚阵,夜接词人赋华屋。
    诗句起势雄壮,叙述了曹操扫平群雄,为子孙夺得帝位的赫赫功业。白日里率领壮士们披坚执锐,冲锋陷阵,夜间则接遇词人,在华美的宫室吟诗作赋。
    两幅画面互相配合,互相映衬,将曹操勇猛豪雄与风流儒雅于一身的英姿活现出来。
    这就是华夏曹操的一生,上马叱咤风云,打得起江山,下马拿起笔,玩得起人的风雅风流。
    呜呼!
    乱世枭雄是也!
    萧权眼眸有光,下笔有力极了!
    金坤乾坤笔,在萧权写完最后一捺之时,突然通体发红!
    远在京郊的诗魔一惊,笔开了!
    比他预料快!
    快上许多!

第二百七十六章 荒唐之念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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